生产和使用应更理性
一次性商品在给人们的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其泛滥也造成了负面后果。一次性用品的即抛特点决定了这些商品在用材和制造上的低成本性,这就使得质量和安全水平不高成了一次性商品的通病。更大的问题在于,从环保的角度看,人们从一次性用品获得的便利,是以大量资源的浪费与垃圾的堆积为代价的。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垃圾堆放量已接近65亿吨,人均年产垃圾达400公斤,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一次性制品。由于我国主要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导致一次性塑料制品对环境破坏很大。塑料袋在地下埋100年都无法分解腐烂,这等于宣告凡填埋垃圾的地方100年内无法复耕。处理垃圾方式的落后,放大了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危害。
“人类社会发展正面临资源日益枯竭的隐忧,过多的一次性消费会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要理性对待这些一次性产品。”一位从事外包装生产的业内人士称,在一次性带来的方便、快捷的背后是触目惊心的资源消耗。他认为,在一次性消费飞速发展的今天,人类该反思生产和使用这些商品所带来的潜在危害了。
我国将限制一次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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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2011年4月25日,国务院批转了住建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解决一些城市面临的“垃圾围城”困境。
《意见》指出要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首要之处是确定在源头的减量上。一些产品的过度包装,是产生生活垃圾的一个重要源头。16个部委强调,将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同时,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意见》称将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探索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成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盘点一次性即抛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