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理货员。吴胜 摄
“警察”理货员。吴胜 摄
昨天下午4点钟左右,在南京下关建宁路一家超市内,一名男子穿着警察制服,肩徽上标有警察和司法字样,脖上还系着警察领带,在超市内格外显眼。可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该男子警服外竟然套了一件某超市的红马甲,忙着在超市整理货架物品。难不成警察在超市义务帮忙做小工?走近一看,胸牌上标着“超市理货员”字样。发现假警察后,市民随后报警。
一名普通超市理货员,为什么要穿警察制服?面对市民质疑,男子显得不以为然,声称最近超市小偷比较多,穿上警服能起到震慑作用。自从换上警察制服后,小偷基本上不敢对超市下手。周围同事告诉记者,这名理货员穿着警服上班,已经很长时间了,警察制服是从亲戚家里借来的。下关四所村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超市,在超市工作间内找到了该男子,当场责令该男子立即脱下警服。经过教育,男子最终认识到错误,重新换上超市理货员工作服。民警检查后发现,该警服还真不是冒牌货,除了没有警号外,其他和真警服并无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