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的上限意味着技术投入和成本的上升。”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对记者说,部分国际品牌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或因违法成本低,而降低产品标准或采取违规行为,使自身信誉受到很大损伤,这样做非常不明智。
除了企业自身追逐利益外,监管环境的宽松及标准的相对落后也会为企业提供罅隙。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相关标准实施后,制订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适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邱宝昌表示,有些标准十年都未修订,随着生活水平和科技的发展,最初制订标准时的环境、工艺等都在发生变化,标准也应不断调整完善。
事实上,从食品、日化到玩具行业,我国标准屡屡被专家和消费者质疑“滞后”与“混乱”。邱宝昌介绍说,以食品行业为例,我国不同食品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交叉与指标不统一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要求卫生部门对现行标准予以整合和统一,但政策的实施需要过程。
“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整顿的步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曹红介绍称,食品行业的地方和国家标准之间并不存在太大冲突,每年也会制订标准修订和整顿计划;至于个别标准长期不修订的原因,曹红解释称,产品更新速度、各方利益角度不同等现实因素都会影响标准的修订,很多时候无法一蹴而就。
也有专家认为,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是种很常见的“国际惯例”,关键在于产品是否真正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食品工程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向记者介绍说,相关国际组织在制订食品标准时,会根据实验数据来确定安全剂量,各国再用安全剂量除以每天可能吃到的最大量,以此制订标准。各地的环境及饮食差异会带来标准的不同。
“基于研究强度和科学依据的不同,各国对同一物质是否有害也会作出不同判断。”云无心说,比如中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都禁用硼砂,欧洲却并不禁用;欧洲禁用面粉增白剂,美国却允许使用等。而对于此前引发争议的可口可乐防腐剂、转基因产品等,云无心也解释称其不会危害健康,消费者无需恐慌。
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然而,除了地区环境差异之外,不同社会现实也会影响标准的制订。无法否定,国内标准的部分指标的确低于其他国家,形成标准“洼地”,给部分企业以可乘之机。从根本上而言,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邱宝昌认为,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当然也有较高标准,但部分标准的指标相对较低,这的确是事实。部分企业的产品在国内销售时满足国内标准,对外出口时却按照国际标准实施,这本身从法律上没有问题,但也从某种意义上提醒,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应更快与先进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