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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市屠宰场都将执行“静养制”
2011-11-10 中国肉业网 作者: 浏览次数: 491次
[导读]“生猪注水后经过12小时以上,注入的水就会全部排出,全市的屠宰场在执行‘静养制度’时不得有外人进出。”

  本报11月8日讯“生猪注水后经过12小时以上,注入的水就会全部排出,全市的屠宰场在执行‘静养制度’时不得有外人进出。”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公布《关于严格落实生猪静养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监管的通知》,虽然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但岛城依然存在部分屠宰场不按规定实施等现状,在此基础上,市商务局增加了细则,并要求各屠宰场必须执行,让注水肉在岛城“绝迹”。此外,今后肉品品质检验、屠宰技术工人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今年,我市将力争再压缩20%的乡镇生猪屠宰点,数量由现在的43处压到35处。”蔬菜办负责人表示,我市的屠宰点目前“多而乱”,部分屠宰点没有完整安全的屠宰机器,需要更系统的治理。

 

  据介绍,我市要形成以大型屠宰企业销售网点为主,乡镇生猪屠宰点有限补充的行业发展格局,保证每个屠宰点都配有现代化屠宰设备,既安全又提高了效率。“到2015年,屠宰厂点总数控制在20处以内。”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对屠宰企业的执法监管,并督导企业摸清生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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