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老乡的"指导"下,来自湖北的朱某夫妇干起了专门制售假酒的勾当,并相继在2009年6月和今年8月被抓获。昨天,朱某夫妇一起站在了通州法院的被告席上。
朱某和妻子唐某来自湖北省的一个村子。据朱某交代,2009年2月起,二人在老乡的指引下来到北京参与制造假酒,他们先是给老乡打工,在熟悉了流程之后,便成为老乡的"下家",专门负责"加工假酒".
朱某联系了一家位于香河的酒厂,每次都提塑料桶到这家酒厂灌装,灌装好了之后,由妻子协助老乡把假酒装进买来的品牌酒瓶中,再由老乡负责去联系买家。
2009年6月6日,朱某等人制售的假酒被通州永乐店工商所查获,工作人员当场起获了56度500毫升、100毫升瓶装红星二锅头9800瓶,价值人民币55000余元,经过鉴定,酒精度低于正规品牌酒。
朱某交代,事发当天,给妻子打电话无法接通,就明白"出事了".于是朱某逃回湖北老家,妻子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判10个月,10个月后,唐某被释放回家。今年8月,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网上抓捕行动,朱某看到自己"网上有名",心中不安,到公安机关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