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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挨反垄断“板子” 消费者也可维权获赔
2013-02-22 经济参考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072次
[导读]日前,贵州茅台因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罚款。尽管这些罚款相比于“老大哥”茅台的销售额是“九牛一毛”,但这纸罚单是我国打击“纵向垄断”的一项重大突破。专家指出,这或许意味着未来国内处于垄断强势地位的一些企业都可能“挨板子”。而广大“掏腰包”的消…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也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且由于反垄断案件中存在原告举证难的特点,针对部分垄断行为,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不过,法律专家告诉记者,时至今日,消费者起诉垄断企业的案例并不多,获得赔偿的案例就更少了。
  对此,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刘旭建议,针对茅台这样的价格垄断行为,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处违法企业把多收的价款经消费者组织返还给消费者。但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况,究竟如何操作,还需各地消协摸索。
  (责任编辑:张欣瑜)

责任编辑: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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