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遭遇双汇公司工作人员变脸:“得先看到商品”“10倍赔偿”“产品没有问题”
晨报讯(记者 张瀚)“吃火腿肠居然咬出一块炭似的东西,满嘴都黑了。”市民韩女士给儿子买的火腿肠,没吃出肉味,倒吃出了郁闷。
11月6日,韩女士拿着吃剩的半根“问题”火腿肠,来到了报社。
消费者:火腿肠里吃到“炭”
“前天在医大附近的一家超市买了一根双汇马克波罗火腿肠。”韩女士说,“孩子才咬了几口,就突然咬到一个很硬的东西,传出‘咯噔’一声响。”
“我拿过孩子吃剩下的半段香肠看了看,里面夹着一段‘黑炭’。”韩女士说着,从一个塑料袋里把一小段火腿肠拿了出来,记者看到,火腿肠里嵌一块大约有1厘米长、1毫米宽的扁状黑色炭状物体。
厂家:这个东西“可以有”
6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双汇集团的全国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需让当地的服务商现场确认,然后再做出处理决定。
昨日上午,双汇公司的服务人员田先生与韩女士见了面,在看了韩女士拿来的火腿肠之后,田先生表示:“就按消协的规定,一赔十吧。”
双方协商过程中,田先生出门接了一个电话,回来之后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我们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这个(炭状物)是产品里正常有的。”
随后,田先生以接电话为由,不顾韩女士的追问,迅速离开。
律师:保存证据维权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崔修滨表示,如果是属于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一般不适用消法10倍赔偿的原则。这种情况下,商家多数会选择与消费者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消费者如果不满意厂家的解决条件,也可以保存好商品到质监部门进行鉴定,通过工商、消协等部门维权。”崔修滨表示,消费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