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孙英威)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今年将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收购资格的定期核查和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享有“北大仓”的美誉。今年以来,全省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升工程,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粮食生产再夺特大丰收,预计总产可达1150亿斤,商品量有望接近1000亿斤。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政府制定并下发文件,进一步完善全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办法,规范全省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黑龙江省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的指导和服务,每年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同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黑龙江省各级粮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的活动。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按规定报送粮食收购等统计数据,不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等情况,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