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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洋酒先示"出生证" 安徽将建酒质量电子追溯体系
2011-11-07 中安在线 作者: 许路夷 潘志远 张永 浏览次数: 412次
[导读]从昨日开始,安徽省酒类生产企业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或者勾兑,一旦发现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质监部门将一律严肃追查。

  市场上充斥着各种进口洋酒,可究竟有多少是真的?消费者能买到真正的进口洋酒吗?从昨日开始,我省酒类生产企业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或者勾兑,一旦发现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质监部门将一律严肃追查。

  省质监局介绍,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将严格执行国家酒类的产业政策,严把酒类食品生产许可关,严格审核酒类生产加工企业资质,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并将其列为生产许可证单独审核项目。

  质监部门表示,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酒类生产企业,一律严肃追查。重点开展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的专项检查,对进口原酒要核查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等有关文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酒类生产企业制假制劣违法行为。

  酒类生产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监部门将把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有过食品安全犯罪和严重失信记录的要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同时,我省还将要建立统一的酒类生产企业信息数据库,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进行酒类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实现从原料采购、生产、仓储、运输、批发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实现酒类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快速辨别产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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