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肉类蔬菜将建流通追溯体系
2011-11-02
新京报 作者:
李静 浏览次数:
401次
[导读]近日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食用农产品。
本报讯 (记者李静)昨日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表示,近日印发《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及大型产地或集散地批发市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食用农产品。
商务部指出,“十二五”期间,将推动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以中央、省、市三级平台为主体的全国追溯管理网络;全面推进城市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到牛羊鸡鸭等畜禽产品、水果、水产品、食用菌、豆制品等主要品种等。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今年7月底曾表示,从去年开始,商务部、财政部分两批支持20个城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