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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火腿肠生蛆赔款三千 生蛆原因至今不明
2011-11-02 半岛新闻网 作者: 辛成凤 浏览次数: 927次
[导读]潍坊晚报10月25日A4版报道了市民李先生在城区一家超市购买的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爬出蛆虫的事。李先生通过超市联系到双汇驻潍办事处的业务员并提出索赔要求。11月1日,记者从李先生那得到消息,双方在10月30日已经达成协议,双汇向李先生赔付3000元。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10月21日第一次约李先生见面的业务人员,该业务人员却表示,让记者联系姚主管。“我听说已经协调好了,我现在在外地,这个事是由我们领导处理的,要不你问问姚主管吧,具体情况他应该知道。”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双汇总公司全国服务热线400-6168218,客服人员表示,相关赔付事项都是由当地业务代表先看产品,然后给当场赔付,不是由总公司客服处理。“我们所有的赔付款额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公司没有自己的具体规定。”至于对李先生的赔付问题,客服人员表示:“驻潍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是跟他们的经理汇报,不汇报到我们这个部门。”最后,客服人员记录下记者的电话后表示,让主要负责此事的李经理跟记者联系。

        市民

        大公司更要守诚信

        针对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生蛆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家住潍城区月河路某小区的徐先生说:“很多公司都打着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等口号,一直说把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可问题却一次次发生。我觉得现在的大企业太不可靠了。他们只是把诚信放在嘴上,做在表面,把这些口号作为自己不讲诚信的挡箭牌。”

        “以前都觉得买大品牌的东西可靠,质量问题少,现在看来不行了。其实他们这样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让我们对他们失去信心,更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声誉。双汇以前曝出‘瘦肉精’的事,大家就对他们的产品产生怀疑,最后他们又是道歉,又是承诺以后会严把质量关,但后来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问题。”在新华路某商场工作的孙女士说。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表示,虽然双汇给出的答复不合法律规定,但最起码是正确对待了市民的投诉。另外,王律师还提醒市民,每个消费者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权利,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向有关部门举报,监督食品企业把好质量关,大家一起把食品质量抓上去。

        截至11月1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没有得到双汇方面李经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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