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物价局、商务局、农牧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从2011年10月24日至2012年1月31日实施百天蔬菜价格临时干预政策。
此次接受蔬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经营单位包括银川市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经销蔬菜的各大超市、农超对接超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蔬菜直销点(店)以及政府减免各种税费的蔬菜销售场所,初步统计为55家店,涉及全市3区2县1市,后续还将增加部分县区新百连超加盟店。蔬菜价格临时干预品种包括:大白菜、莲花菜、土豆、青萝卜、芹菜、洋葱(黄皮)6种最高限价蔬菜以及黄瓜、西红柿、茄子等21种限定差价率(允许进价加20%销售)蔬菜。
据悉,执行蔬菜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期间,银川市各超市、蔬菜直销店不得有超出规定最高限价或超出限定差价率销售的违法行为,每天必须保证政府干预的27个蔬菜品种齐全、质量安全,并严格执行一货一签、货签对位。物价部门将加大跟踪检查、巡查,对拒不执行价格干预各项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