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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 京客隆被指价格欺诈
2011-10-28 北京商报 作者: 孙舒扬 浏览次数: 417次
[导读]沃尔玛销售假冒“绿色猪肉”被罚款并停业整顿,但同行业并没有引以为戒。昨日晚间,消费者李先生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其在京客隆回龙观店购买的“红心蜜柚”却是普通蜜柚,但两者单价相差两倍多。

        商报讯(记者 何衡柯 孙舒扬)沃尔玛销售假冒“绿色猪肉”被罚款并停业整顿,但同行业并没有引以为戒。昨日晚间,消费者李先生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其在京客隆回龙观店购买的“红心蜜柚”却是普通蜜柚,但两者单价相差两倍多。而事后记者赶到京客隆回龙观店后,出现问题的“红心蜜柚”仍在销售。律师指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多次发生并且不予改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做出行政处罚。

        昨日,李先生在京客隆回龙观店购买了一个盖着“红心蜜柚”防伪印章的柚子,售价29元。回家切开后发现,“红心蜜柚”并非“红心”,而是普通蜜柚。李先生随即找到了京客隆店内负责人交涉被欺诈之事。

        虽然京客隆方面负责人提出给予李先生1倍的赔偿金,但李先生表示,赔偿是小事,但超市“以次充好”,处理态度“不以为然”才是最大问题。他进一步解释道,对于不熟悉红心柚子的消费者来说,可能就不会注意到这些,吃了哑巴亏。

        记者在京客隆回龙观店发现,该超市出售的琯溪红心蜜柚单价为6.78元/斤,而紧邻红心蜜柚的平和琯溪蜜柚价格为1.98元/斤,平和葡萄柚为2.98元/斤。另外,李先生反映的购买到假“红心蜜柚”货架仍在正常销售蜜柚,京客隆回龙观店并没有改变“红心蜜柚”的标签。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京客隆此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产品“以次充好”,消费者应该获得1倍赔偿。而超市自身应该更换产品标签,修改相关价格。如果超市没有及时更正错误,消费者可以拨打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电话,最后由工商部门出面查处。

        与京客隆用普通蜜柚冒充“红心蜜柚”异曲同工,重庆沃尔玛超市3家分店“以次充好”,将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高价“绿色食品”。此后,重庆沃尔玛13家分店停业整顿,罚款296万元, 37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沃尔玛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陈耀昌黯然离职。

        对于超市行业存在的问题,早在今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就点名指出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并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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