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论坛网友“哥本善良”爆料:前几天,到大瑶街上一店子买了一盒婴幼儿开味消食宝。准备开拆时,突然看到盒子上的生产日期为2011年11月7日。在10月买到11月生产的婴幼儿食品,震惊之余很愤怒。
“哥本善良”很庆幸,在喂给宝宝吃之前,发现了这盒产品的问题。仔细一看,包装盒上问题还不仅在延后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的英文写成prouductiondate(正确为Productiondate),“保质期至”写成Bestbefote(正确为Bestbefore)。
发现问题后,他还在街上暗地调查了一番。“跑了许多个店,基本上没发现有那种现象。”在购买这盒“问题”产品的店里,顺手拿起一盒他再次有新发现:“在同样的位置,后买的这盒有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内容,但生产日期同样是11月份。”
昨日上午,“哥本善良”将消食宝带到了大瑶工商所。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在“哥本善良”购买产品的商店,执法人员将柜台上所剩的同一品牌产品全部予以暂扣,并要求店家提供该产品进货明细。但店家现场不能出示。工商部门要求该品牌浏阳总代理或厂家代表携带产品质检报告等详细资料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对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