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市人大代表裴蓁反映,轨交11号线部分站台自动售货机瓶装饮料超过保质期,并就此递交书面意见,呼吁“监控地铁机售食品安全”。该书面意见随后被工商部门“解决采纳”。10月24日,在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专题督办中,裴蓁称对这一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但又非常不满意。”
裴蓁说,之所以表示“非常满意”,“工商部门开了好头,弥补了轨交机售饮料的管理盲区。”新民网记者了解到,针对裴蓁提交的书面意见,市工商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监督企业下架自动售货机展示窗内的过期样品、敦促申通地铁(600834,股吧)方面制定《轨道交通网络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管理办法》等,“对地铁里的自动售货机管理的加强,我非常满意。”
然而,对这一办理结果,裴蓁也坦言“非常不满意”,“我希望主管部门能够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就事论事的办理,我不会满意。”
裴蓁说,就在上周末,他特意走访了除轨交站点外的其他自动售货机售货点,“机场、码头、长途客运站、商场、学校……自动售货机已经铺开到了很多地方,但刚刚制定的轨交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却没有分享、共享。”
也因此,裴蓁呼吁相关部门在管理中更加“主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希望今后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上,不要再"就事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