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该省计划到2011年底确立一批平价副食品商店试点,到2013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市社区的平价副食品商店网络。
吉林省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蔬菜“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中提出,重点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且自给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心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大中型社区或交通相对便利、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建设平价副食品商店。
据了解,这种平价副食品商店是经政府指定并在有关部门引导和扶持下,通过采取薄利多销、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等营销策略,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业企业。
吉林省将对平价副食品商店实施减税、减租、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规定,除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设立的平价副食品商店外,应签订产销对接合同或协议;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群众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发生异动时按照协议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该省还将制定平价副食品商店考核退出机制,对未通过考核及整改的将取消其平价副食品商店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