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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伪高新”真相:96%专利权与食品无关
2011-10-21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李文艺 唐强 浏览次数: 1100次
[导读]贝因美“补税门”事件又有新进展,被审计署追回“高新企业”优惠税款后,这家国内婴幼儿奶粉龙头的“伪高新”面目彻底暴露。

  继10月19日、10月20日 连续刊登《贝因美补税近6千万1.4万流通股东成 “替罪羊”》,《贝因美补税“地雷”恐炸第二波 藏5000万黑洞》两篇报道后,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曾经在IPO路演中宣称“已掌握多项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关键技术”的贝因美,其获得的发明专利中仅一项与食品相关,其余均为产品包装盒、展示架等的发明专利。

  公司不仅“冒充”高新企业,享受了3年所得税优惠 (税款已被审计署追回),在眼下进行的新一轮高新企业认定中,贝因美仍未达到高新条件,申请可能触礁。至此,贝因美今年4月份登陆中小板时,向投资者发出的“贝因美已建立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保证充足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储备”等信号,已然成了忽悠。

  昨日,贝因美股价又创新低,自公司曝出“补税门”事件以来,股价已下跌了22%。而面对“拿流通股东充当替罪羊”、“二次补税”质疑,上市公司竟然完全沉默,没有任何解释和回应。

  IPO路演董事长忽悠技术研发

  9月29日,贝因美公告称,审计署认定公司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条件不符,要求补缴减免的所得税款约5893万元。

  作为国内婴幼儿奶粉生产的龙头企业,贝因美于2011年4月在A股市场上市,IPO时,公司原董事长同时也是贝因美实际控制人的谢宏向投资者称,“贝因美已建立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公司目前拥有28项专利权、13项专利申请权,并已掌握多项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关键技术。”

  实际控制人的话音犹在,贝因美随即被审计署查出,公司并不符合高新企业条件,不仅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达标,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贝因美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要求退回已经享受的税收减免。

  讽刺的是,自称“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且已掌握多项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关键技术”的贝因美,在被审计署查出属“伪高新”后,迅速补缴了税款。

  于是,市场质疑,贝因美既然不符合高新条件,当初是如何获得“高新企业”资格的?公司竟然还顶着“高新企业”的帽子募集了超过17亿资金。有律师指出,贝因美2008年申报高新资格时,应当知道研发费用占公司营收的比重不达标,但最终仍被认定为高新企业,涉嫌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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