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对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店(街、社区)进行了挂牌命名,这在乌鲁木齐市乃至全疆尚属首次。
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共有月明楼食品安全示范市场、新华社区食品安全示范社区等20家经营主体获得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有效期为两年。
据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副局长夏光顺介绍,首府85%的批发市场和食品批发商分布在沙区,此次授牌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记者了解到,沙区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店、街、社区)”工作中,全面推行承诺责任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完善社区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推行“临过期食品”专区制度等。
其中,沙区工商局与社区联系聘请了5名由行风评议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组成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管员,通过不定期明查暗访,看食品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过期变质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散装食品标识标签制度,商品摆放是否整齐,店内外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等。如发现问题可立即向工商部门反映。
在月明楼市场经营小食品的经营户袁素华告诉记者,今后要加强对预包装食品“一单通”、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从进货到销售都要严格把关。
沙区工商局将对已授牌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做好跟踪服务,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逐步把“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到每个社区、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