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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交自动售货机竟现过期饮料
2011-10-13 东方网 作者: 吴洁瑾 浏览次数: 351次
[导读]近期,市工商局开展了轨交站厅内食品经营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部分轨交站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口陈列样品不规范,工商部门要求企业立即下架过期食物样品,加贴“非卖品”、“样品”字样,及时消除了监管盲区,保障了本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东方网10月1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近期,市工商局开展了轨交站厅内食品经营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部分轨交站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口陈列样品不规范,工商部门要求企业立即下架过期食物样品,加贴“非卖品”、“样品”字样,及时消除了监管盲区,保障了本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今年5月,有市人大代表针对轨交11号线部分站台自动售货机陈列的瓶装饮料保质期过期的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彻查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查处”、“细化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等三条具体建议。

  接到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干部实地查看,并积极与上海申通轨交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掌握了全市轨交站厅内和其他场所自动售货机营运商及分布情况。随后,针对部分轨交站厅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不规范的问题,市工商局约谈了营运商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下架展示窗内陈列的过期实物样品,并通过在展示样品显著位置加贴“非卖品”、“样品”字样,以及在机身上明示经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措施,抓紧整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为消除监管盲区,市工商局还部署开展了为期10天的轨交站厅内食品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干部523人次,检查轨交站厅自动售货机485台次。此次检查突出了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场所条件三个重点,共监督营运商对食品陈列区与销售贮存区物理分隔的自动售货机加贴“非卖品”、“样品”标签124台,对未明示经营单位、联系方式的自动售货机加贴主体名称、联系电话标志181台。

  市工商局还针对上海轨交运营线路长、自动售货机设置点面广量多的特点,一方面,督促上海申通轨交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上海轨道交通网络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管理办法》,要求营运商建立了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更新制度;另一方面,完善了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企业属地备案制度,即由营运商注册地工商分局督促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掌握自动售货机的分布、动态变化情况。自动售货机设置点所在地工商分局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监督企业落实定期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销毁变质、过期食品等措施,切实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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