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高某等人的批发销售主要是在夜里进行,剩下的由曹某(高奇的合伙人)在白天帮其销售,平时每天对外销售400至500斤,过节的时候每天1000斤左右,至案发一共对外销售了160多吨半成品假牛肉。2011年6月23日,主犯高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其余同犯也相继获刑。
制假背后有人“撑腰”
从2009年制假到2011年被查获,高某卖了160多吨假牛肉竟然无人察觉?此事引起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高度关注,从案发起即运用侦查一体化模式快速展开侦查,发现制假背后其实有人“撑腰”。经过缜密调查,2011年3月31日,天鹏食品城工商监管员唐某某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唐某某正是制假背后的“保护伞”。
据唐某某交代,他一直负责该食品城内的工商市场监管。2010年1月,唐某某在巡查中就发现该食品城内销售的半成品牛肉亚硝酸盐超标,有些小块牛肉一看就知道是假牛肉,但他并没有声张。同年3月份开始,该市场内出现的假牛肉明显增多,这些都是高某批出来的。怕这些假牛肉被查出,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唐某某,唐某某也知道市场上的假牛肉主要是高某某等人提供的,但他仍然没有查处,反而与这些不时给他一些贿赂的不法商家称兄道弟。2010年6月,天鹏食品城管理方也发现市场内可能有人销售半成品假牛肉,还专门告知唐某某要求其进行查处,但其仍没有进行查处。
查处时竟然通风报信
2010年11月12日,天鹏食品城辖区广益工商所得到举报,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凌晨、17日凌晨对无锡市天鹏食品城内经营半成品假牛肉的情况进行专项打假行动。唐某某作为行动小组成员,得知该情报后竟然立即向高某透露打假行动计划,导致16日凌晨的打假行动无功而返。
11月17日凌晨,工商部门继续进行打假行动,贪心的高某以为刚查过不会再查,就安排人将一车假牛肉运到天鹏食品城准备销售,在销售前被唐某某当场发现。但唐某某竟然没有声张,反而立即打手机通知高某,让其立即将车开走,再一次逃避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