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同品牌纸巾纸产品的吸水性能差别较大
横向吸液高度是反应纸巾纸吸水性能的技术指标。横向吸液高度值越大,说明纸巾纸吸水性能越好。纸巾纸标准中规定横向吸液高度合格品的指标为≥30mm/100s,本次比较试验中“新牌”、“众康”、“派洁士”三种纸餐巾产品的横向吸液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最小的检验结果仅为11mm/100s。
四、部分产品强度不够,擦拭使用时容易掉纸屑和纸毛
纸巾纸强度指标包括横向抗张指数和纵向湿抗张强度。横向抗张指数是纸巾纸的强度指标之一,横向抗张指数越大,说明纸巾纸强度好,使用时不易破裂。纸巾纸标准中规定横向抗张指数合格品的指标为≥1.70N?m/g。本次比较试验有“唯适”、“众康”、“富尔雅”三个品牌的产品横向抗张指数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众康产品检验结果最小的仅为0.74 N?m/g,远低于标准的要求。
纵向湿抗张强度是衡量纸巾纸湿强度的指标。纸巾纸现在多用来代替手帕作擦拭用途,使用时会与水或汗水相接触,如果湿强度不合格造成擦拭处布满纸屑和纸毛,影响使用。纸巾纸标准中规定纵向湿抗张强度最低要求≥10.0N/m。本次比较试验“富尔雅”品牌的产品纵向湿抗张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8.7N/m。
五、两种产品内装纸张数量不足
内装量偏差是指产品内装实际数量与包装标注的数量之差占包装标注的数量的百分比。标准中规定内装量偏差指标为≥-2.0%,本次比较试验中有3种产品未标注产品数量而无法检验,“富尔雅”、“唯适”两种品牌产品内装量偏差低于标准要求,其中“富尔雅”品牌的产品明示数量为200抽,实测值仅为168抽,检验结果为-16.0%,远远低于标准的要求。
六、批发市场购买的纸餐巾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
本次比较试验对纸巾纸的标识进行了检验,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5项。本次比较试验有3种纸餐巾产品的标识标注不规范,其中“新牌”未标注质量等级,“满天星”和“众康”两种产品均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未标注质量等级,并且执行标准标注错误。这三种产品均在批发市场上购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