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亩农田被违规挖成鱼虾塘 国土局称无法制止
2012-09-11
南方农村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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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粮食危机阴霾迫近的主流语境中,作为一种总量日益萎缩的战略资源,农用土地日益显得珍贵。一方面是18亿亩耕地红线高悬于国人和公权部门头上,另一方面则是城镇化、工业化的滚滚烟尘席卷大江南北——如此情势之下,“保护农地”的口号似乎被赋予了天然的道…
在粮食危机阴霾迫近的主流语境中,作为一种总量日益萎缩的战略资源,农用土地日益显得珍贵。一方面是18亿亩耕地红线高悬于国人和公权部门头上,另一方面则是城镇化、工业化的滚滚烟尘席卷大江南北——如此情势之下,“保护农地”的口号似乎被赋予了天然的道义优势。
在国土部门查处非法用地的相关文件中,勒令破坏土地者恢复土地原貌成为惯常做法。不过,在现实中,如此凛然之言除了要遭遇阳奉阴违的尴尬,更重要的问题是,许多被矿产开采、工业建设等非法破坏的土地即使能够复耕,农民也难以收获“完璧归赵”的喜悦——土层已经遭到破坏,地力元气大伤,产量大大降低,农民耕作积极性亦不如前,部分地块甚至出现撂荒。从土地利用的角度考量,农民赢了道义,却输了效益。
广东湛江雷州市唐家镇军营村便正面临这样的困境:当地千亩由盐滩改造而来的农田因种粮收益较低被承包给别人非法挖成了鱼塘和虾塘,由于没有享受到养殖收益,有村民要求收回耕种,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填塘还耕后土地收益会大大降低。
许多农民之所以不满破坏土地行为,更多纠结的不是土地利用方式,而是谋求在土地开发中获得最大收益。在雷州这个案例中,只要能够打通村务公开和自治民主两道瓶颈,让村民能够切实分享到养殖经营的收益,那么复耕与否其实并不重要。
广而论之,我们应辩证而不是教条地看待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遵循法治原则的前提下,村民应被赋予自主选择土地利用方式的权利。如此,乡村社会的经济活力才能得以释放,土地资源才能真正成为农民身边的聚宝盆。
“真是前人造福,后人造孽啊!”9月5日,雷州市唐家镇军营村,年近八十的李八望着眼前一片被挖成鱼虾塘的农田,显得有些无奈。
老人眼前的这片土地颇有来历。1997年,雷州市获得广东省财政百万元支持,将军营村和相邻元奏村3000亩盐滩开发成农田,其中军营村有1700多亩。
然而,在未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承包军营村土地的经营者私自把千亩农田挖成鱼虾塘。虽然雷州市国土局多次到现场执法,但未能有效制止挖塘行为。
如今,千亩农田已经难以恢复。农田变成鱼虾塘,是也,非也?一场争论已在军营村村民中进行了近10年。
盐碱荒滩变成农田
军营村的这片千亩土地,近几十年来经历了多次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