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19 星期四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新闻评论 >正文
谁是“酱油”的裁判 卫生部沉默行业协会尴尬
2011-09-01 时代周报 作者: 浏览次数: 1526次
[导读]今年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了酱油、食醋、酱、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食糖、方便面等10类1490种食品,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5.6%,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尴尬的行业协会

     就在卫生部“失声”之际,中国调味品协会却立马对“酱油门”作出回应。

     8月10日,中国调味品协会在其官网挂出《关于“媒体曝化学物质配制酱油”问题的说明》。说明称,“化学酱油”的问题是老话重提,港媒报道提到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只是生产配制酱油的原料之一,并非“化学物质”。而酿造酱油与配制酱油的区分问题,也不属食品安全问题。

     “至于是否制定区分标准,属于行业内讨论问题,我们不希望把讨论中未有结论的问题公开披露,以免形成误解给行业管理造成矛盾。”该说明如此写道。

     有业内人士分析,“调味品最重要的还是依靠行业自律,但夹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会,其实也是个尴尬的角色”。

     据了解,中国调味品协会由全国酱油、食醋、酱类、酱腌菜、腐乳、烹调酒和各种调味料生产经营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行业组织。其主要任务就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协会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但“在不少人眼中,都把协会理解为行使政府部门部分管理职能的‘二政府’”。2002年,时任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的卫祥云指出,“协会不应该是‘二政府’,其职能也不能理解为政府部门部分管理职能的移交,而应该是‘行业协调,咨询服务,指导生产,引导消费’”。

     无力的“国标”

     其实,行业协会角色的尴尬并非偶然。

     1999年,欧盟曾宣称中国酱油产品中某些成分超标,要封杀中国酱油产品。但当时中国调味品协会通过内外协调,阻止了欧盟封杀,并提出制定了《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配制酱油》和《配制食醋》分类标准。


中国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