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商标案”跟踪:被告曾涉嫌传销被通缉?
2012-08-10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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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9日,引起业内外聚焦的汇源商标“授权”案,并没有如期开庭,原因是被告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卡瓦格博)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此案移交至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法院审理。不过,随着《国际金融报》记者的深入调查,汇源商标“授…
要挟一起讹诈
“这几天祝强一直在打我电话,要求我不要向媒体透露任何实情,和他一直向汇源施压,事成之后,他就给我100万元作为回报。”张江萍爆出了更为劲爆的猛料,“这个事情一开始,我就提醒祝强,这个商标授权是无效的,是个假的,我说,你怎么办?他说,不怕,他们能搞定,搞不定,汇源有钱,我敲他一点钱也就够了。他这两天也打电话跟我说,因为跟你们说敲好像是敲1100多万吧,他说报价低了,应该敲几个亿,他说他有把握。”
为了达到目的,后来祝强给他打电话,说不但可以给他100万的报酬,还可以把47万元的工资一起给。但条件是一个,要求张江萍通过其与云南某知名大学一法学院院长的关系,请他来当本案律师,以摆平当地法庭。张江萍透露,因为该法学院长神通广大,其弟子遍布云南各地法院。也许这就是祝强要求在云南审判的重要原因。
“这个话完全是恶意中伤,他没有资格来谈,他是一个打工的人,我在北京,他在云南,我怎么可能跟他串通要搞汇源。”祝强表示,其跟汇源签约的时候,张江萍已经离开公司了。
“这个案子跟他没关系,不要再提他了,关于他的问题,我不想回答。”祝强强调。
“为什么他们不在云南生产而是跑到天津?汇源授权也是给卡瓦格博,云南一瓶水不生产跑到天津去生产。”这就能说明问题,张江萍说。
对此,祝强表示,2011年12月26日,卡瓦格博与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签委托代加工合同,主要是考虑到运输成本问题,因为从云南到北京一吨水要2000元运费,这比水的本身成本还高。“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瓶450毫升的卡瓦格博瓶装水售价为25元。我们的6分子水重点是在北京推。我们本打算在上海与广州委托生产,结果汇源的商标没有用了,我就不去找了。”
汇源要求终止
“汇源之所以终止合同,是基于卡瓦博格不仅没有履行合作协议中的义务,而且还涉及违约。”汇源果汁向《国际金融报》表示,首先,合作协议签订后,卡瓦格博未依合作协议向饮用水公司支付5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依照约定,质量保证金在2011年12月31日前就应一次性付清。合作协议第七条约定:如卡瓦格博未按协议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向饮用水公司交纳保证金及品牌使用和管理费,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否则饮用水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