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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陈醋勾兑:只要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都安全
2011-08-09 人民网 作者: 王欲然 浏览次数: 425次
[导读]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副局长王斌通报我国疾控领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

        人民网北京8月9日报道 今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疾病控制局副局长王斌通报我国疾控领域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

        会上有记者提问表示:针对不久前发生了一些包括味千拉面和豆浆粉,以及陈醋勾兑的情况,现在有一些评论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出现一个屡打不尽的势头,请问卫生部对这些事情的发生会不会采取一些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这几起事件出现的食品会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影响?

        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答说:“这几个事件的性质并不完全相同,有的涉及企业是否诚信经营,有的是公众对于企业食品生产的认识的问题,还有一些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问题。对于企业的生产,国家食品安全法有具体的规定,也有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中卫生部没有具体的职能。针对您说的山西陈醋的问题,我了解的情况,山西方面认为媒体的报道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这两天山西的媒体和中央的媒体也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关键是对于食醋的概念的判断。根据国家规定,食醋分成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单独或者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固料或者酒精进行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液体的调味品,配制食醋以酿造食醋为主体,在50%以上,与冰乙酸或者是冰醋酸,都是食品级的,以及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成的调味食醋,这些醋中的食品添加剂都要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按照这些规定生产的,不管是酿造还是配制的食醋都是符合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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