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实行“零容忍”,要把食品安全置于全民监督之下,把制假售假者暴露在阳光之下。7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也是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从政策制定、诚信体系构建、执法队伍建设到监管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反复治理,反复出现,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任重道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管理的基础上,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
审议中,有的委员建议,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依法治理,坚持法治的道路,从严执法,要加快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有的委员建议,要建立大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的监督体系,开辟更多的渠道便于群众举报,提供更多的平台让群众参与监督。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媒体参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让违规者暴露于阳光之下。为了鼓励大众监督,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加大奖惩力度,让举报者得到更多的利益,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有的委员建议,报告中只提及了要企业加强诚信建设,这是不够的,还应该加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从道德层面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有的委员建议,面对分散生产、分散经营、分散管理的现状,要加大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充分发挥消协的作用,降低大众的维权成本。
当天,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省政府关于辽宁省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土地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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