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龙科技被指违规养殖鲟鱼 无偿使用国资20年
2012-07-26
青年时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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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被媒体指出的问题二是“被指违规养殖鲟鱼,无偿使用国资20年”。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国有资产产权不清问题,无偿使用国资20年,而兼具多重身份的董事长汪建敏或…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被媒体指出的问题二是“被指违规养殖鲟鱼,无偿使用国资20年”。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国有资产产权不清问题,无偿使用国资20年,而兼具多重身份的董事长汪建敏或成“关键先生”。另外,媒体还发现,鲟龙科技存在违规养殖鲟鱼的问题,招股书对相关许可证取得时间存在模糊披露。面对媒体指出的问题之二,鲟龙科技又将如何来回应呢?
专题:鲟龙科技IPO观察:暗藏危机持续盈利存疑
记者陈中志
赶赴上市的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疑云重重。
不仅存在神秘股东,而且信息披露可信度遭受市场质疑。(详见青年时报7月18日B10版《股东神秘消失鲟龙科技信息披露可信度低》一文)
而经记者进一步调查,鲟龙科技存在国有资产产权不清问题,一间15平方米的房间成为其国有股东送出的20年“红包”,而兼具多重身份的董事长汪建敏或成“关键先生”。
此外,鲟龙科技还存在违规养殖鲟鱼的嫌疑,招股书对相关许可证取得时间存在模糊披露。
违规养殖鲟鱼?
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有限”)成立于2003年4月18日,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为鲟鱼全人工繁育、生态健康养殖及鲟鱼产品加工等业务,为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鲟龙科技”)前身。
据招股说明书内容,鲟龙科技养殖的史氏鲟、杂交鲟、俄罗斯鲟等属于《濒危物种公约》附录二中的保护动物,按照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管理。鲟龙科技养殖、生产、销售前述鲟鱼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政策风险。
而记者了解到,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是在2004年12月29日取得的,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
而此前在2004年12月1日,淳安县农业局专门为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一张《证明》。内容称,“我县水产养殖企业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鲟鱼子酱及鱼肉制品的特色农业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经浙江省渔政总站批准,颁发了水产特种动物繁育养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该公司现饲养的鲟鱼品种全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凭证人工繁育饲养和经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