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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不是事实
2011-08-18 人民日报 作者: 本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984次
[导读]最近有媒体报道称,我国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并提出,一些城市通过去除某些指标,来使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

  综上,"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传闻二:上海青草沙如算

  上总氮总磷,就成劣五类

  【回应】 通过水库自净等方式可基本达到二类标准。总氮总磷指标与饮用水水质安全关系不大

  上海水务局供水管理处总工程师、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教授级高工陈国光介绍说,总氮、总磷指标是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两项基本项目标准,主要针对湖泊、水库而言。设定这两项指标的主要目的是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通常情况下,总氮、总磷指标偏高,水体中易滋生藻类,水体质量会受到影响。陈国光表示,总氮、总磷指标的高低,与水厂制水工艺及供水水质安全关系不大,上海自来水厂出产的饮用水都符合国家标准。

  陈国光告诉记者,根据最近的水质采样检测数据,青草沙水库取水口水质的总磷、总氮指标分别为0.14毫克/升和2.30毫克/升,经过水库自净后,总磷、总氮的数值降为0.08毫克/升和1.40毫克/升,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这两个指标为四类水。为改进水质,上海水务部门在青草沙水库大量投放鱼、螺蛳、蚌壳等生物,同时增加水库的水体流动性,从而使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总体受控。通过这些措施,青草沙水质可基本达到二类水标准,其中不少指标甚至更优,如代表有机化合物的"高锰酸盐指数",青草沙水库为2-3毫克/升,介于一、二类水质之间;氨氮指标为0.1毫克/升,优于一类水质指标。

  传闻三:一些城市通过去除

  某些指标使水质达标

  【回应】 我国实行单因子评价法,不存在去除某些指标使水质达标的情况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说,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为单因子评价法,也就是说,所有指标中,只要有一项超标,环保部门在监测评价时就定为超标,不存在去除某些指标使水源地水质达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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