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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食品不合格 消费者起诉百货公司索要10倍赔偿
2011-08-19 中国广播网 作者: 孙莹 浏览次数: 773次
[导读]一起来关注“减肥族”的维权诉讼。

        中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 孙莹)一起来关注“减肥族”的维权诉讼。现在不管是药店、超市、百货公司,还是网上店铺,各种减肥食品花样翻新,尽管价格昂贵,但是却不愁销路,靠着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名人的形象代言,赚足了想迅速减肥者的钱。

  因为价格比较贵,北京的陈先生就到药监部门网站核查自己买的减肥产品真假,结果真查出了问题。怎么办?打官司!告百货公司十倍赔偿。今天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原告陈先生去年分三次到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良乡店购买了三种减肥食品,包括绿瘦玉人胶囊,极瘦胶囊、苹果醋胶囊等,共计花费2359元,之后对这三种产品进行了初步核实。代理人说

  原代:原告在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实该产品时,发现被告销售的产品与网站不符。因此2010年10月27日,原告将该产品举报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

  今年3月16日药监局书面告知陈先生,经向胶囊生产地青海省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西宁市没有西宁华高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没有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药用植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没有西宁市城东区北小街28号这个生产厂家地址。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两份举报办理告知书。
  审判长:两份举报办理告知书想证明什么问题?

  原代:想证明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发现被告销售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法。

  为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方出示了发票、刷卡单,被告方认可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但提出原告所说的绿瘦胶囊不是他们出售的。

  审判长:原告提供的发票里有绿瘦、苹果醋、极瘦,哪个产品不是你们销售的?

  被代:绿瘦,他买的是玉人牌,我们卖的是大地牌,盒子都一样,绿瘦大字都一样,产地我们是大地,他那是玉人牌。

  审判长:原告方,被告陈述属实吗?

  原代:不属实。

  被告代理人怀疑原告在多家购买减肥食品。

  被代:肯定是在北京买了好几十家的东西,这东西也好几个牌子,他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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