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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应于2小时内报告
2011-08-25 云南网 作者: 孙诗莹 浏览次数: 370次
[导读]昆明市食药监出台《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到或是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在2小时内报告,其投诉举报电话在应急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食药监获悉,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市食药监出台《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要求,相关部门在接到或是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在2小时内报告,其投诉举报电话在应急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据了解,该《预案》适用于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堂等消费环节(不含食品摊贩)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损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食品安全事故按照餐饮服务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级。且要求相关部门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此外,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71-8103912。且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应对外公布餐饮服务投诉举报电话,在应急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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