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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无标识消费者可举报
2011-12-08 中国水产信息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5923次
[导读]目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但个别企业、养殖户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流通环节水产品的抽检合格率也不尽如人意。《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可以实现水产品质量的源头可追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
  目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但个别企业、养殖户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流通环节水产品的抽检合格率也不尽如人意。《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可以实现水产品质量的源头可追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据《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其中,销售未附加标识的食用农产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销售附加标识不规范的食用农产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消费者购买水产品时,发现没有标识或者违反《细则》规定的可向当地渔业等行政部门举报,由当地渔政部门负责查处。(马艳霞、陈琳)

责任编辑: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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