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2月7日电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7日公布,特区政府将于本月9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禁止奶粉、炼奶及再造奶含有有害的外源性雌激素。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表示,这项修订旨在堵塞现行条例的漏洞,达成公众对政府严格管制奶制品尤其是婴儿奶粉的期望。
香港现行的《食物内有害物质规例》规定,奶类不得含有外源性雌激素,但对于“奶类”的定义不包括奶粉、炼奶及再造奶。
这位发言人表示,现时香港社会对奶制品尤其是婴儿奶粉的食用安全十分关注。条例的修订得到了业界支持,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也在今年6月的会议上表示支持。
据悉,《2011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将于本月14日提交立法会,待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将于2012年3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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