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职责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接受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况。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