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2-05-12
中国证券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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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天目股票代码:600671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3、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5、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天目药业股票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6条及符合第50条的说明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财务顾问声明
1、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诚汇”)及一致行动人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长汇”)、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城汇”)、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长汇”)提供。深圳诚汇及一致行动人已向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本财务顾问确信此次权益变动的有关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