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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62家企业生产的76批次月饼产品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11-09-06 齐鲁晚报 作者: 浏览次数: 402次
[导读]为保证中秋佳节月饼质量安全,前不久,省质监局特别组织对省内月饼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为保证中秋佳节月饼质量安全,前不久,省质监局特别组织对省内月饼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日前省质监局对外公布2011年第三季度(2011年第6批)对月饼食品的监督检验结果,因种种原因,省内62家企业生产的76批次月饼产品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批次详细名单见本版图表),被省质监局公开曝光。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山东省质监局2011年第三季度(2011年第6批)对月饼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并将监督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在本次省监督检验中,全省共抽检样品395批次,其中山东金乔食品厂生产的乔家栅牌月饼等319批次的样品经监督检验合格,但有76批次的样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涉及到省内62家月饼生产企业,不合格率达到19.2%。其中,济南5家企业生产的9个批次的月饼因不合格上了黑名单。据介绍,被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中,有的是标签标注不合格,比如标签不规范,未如实标注成分含量,少标或漏标等;有的是馅料含量、菌群总数、干燥失重不合格;还有的是食品添加剂如日落黄、苯甲酸等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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