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久光百货地下超市,顾客陈先生给记者展示他买的过期牛奶以及小票。
东方网9月6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日下午,市民陈先生在久光地下超市购买了10盒进口牛奶后发现,其中6盒已经过期两个月。
在与超市方交涉后,超市同意退一罚十。但过期两月的牛奶,超市为何还在售卖?出人意料的是,超市工作人员在赔偿了陈先生并拿回当天购物小票和物证后,竟强硬表示:“从来没有发生过售卖过期牛奶的事,也没有接到过类似投诉。”
对早报记者的正常采访,该超市有关人员态度粗暴。对此事,早报将继续关注。
顾客交涉一度被围困
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陈先生为了去医院探望病人,在静安寺久光百货地下一层的超市内,购买了10盒韩国进口的笑眯眯香蕉味牛奶。谁知到了医院,才被病人尴尬地发现,这些牛奶中有6盒都已经过期。
十分郁闷的陈先生于是又回到超市,向当班的经理交涉,但对方的态度却一下让陈先生火冒三丈。据陈先生称,一位姓陈的经理接待他后,将其手上6盒过期牛奶和小票一并拿走后便很快消失。
陈先生再次找到他时,见其正在办公室电脑前操作,手上还拿着过期的牛奶。“我觉得他们不想给我解决问题,要销毁证据。”陈先生称,他要求去牛奶柜台解决,就被几个保安和工作人员团团围住,“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过去,估计是正在换过期的牛奶。”被激怒的陈先生夺回过期的牛奶和小票后,提出要退一罚十,对方虽然答应,但对为何会有过期牛奶一事未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