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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里加了啥你有权知道
2011-09-06 齐鲁晚报 作者: 董梦婕 浏览次数: 598次
[导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规,餐馆自制饮料须明示添加剂,火锅底料须备案。9月5日,记者走访调查菏泽多家餐馆发现,大多餐馆自制饮料添加剂没有公示。

  本报菏泽9月5日报道: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规,餐馆自制饮料须明示添加剂,火锅底料须备案。9月5日,记者走访调查菏泽多家餐馆发现,大多餐馆自制饮料添加剂没有公示。

  根据新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规定还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保存。

  5日上午,记者随机走访菏泽中华路上5家餐饮店,发现它们并未公示饮料添加剂。在牡丹路一家台湾永一豆浆店内,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接到通知,并承诺所出售的豆浆都是现磨出来的,并没有添加任何添加剂。

  在牡丹区一家德克士快餐店内,记者在明显位置看到该店已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名单,值班人员邓先生表示,这是他们店此前就有的规定,目前,暂未接到菏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的通知。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不知新规出台。在东方红大街某冷饮店消费的市民表示,新规能让市民一目了然,知道自己喝的饮料里添加了什么,买的时候心中有数,希望新规出台后,餐饮企业都能做到向消费者公示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随后,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由于新规定刚刚出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没有接到具体执行的通知。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菏泽自5月底来一直没放松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多数餐馆已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新规对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管理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今后将继续跟进,保证市民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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