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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包装遭克隆
2012-04-26 人民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1133次
[导读]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恒伟公司”)生产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中药业公司”)知名商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外包装、装潢近似的“恒伟”牌健胃消食片,并由广州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广…
  高院终审判决赔偿40万元
  一审宣判后,湖南恒伟公司向江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江西省高院审理认为,湖南恒伟公司生产与江中药业公司知名商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外包装、装潢近似的“恒伟”牌健胃消食片,并由广州大参林公司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构成对江中药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因侵权造成的损失和侵权获利数额均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应综合侵权行为情节、主客观因素及产品的知名度等情节酌定给予部分支持,在一审判赔额的基础上部分酌减损失赔偿额。
  3月29日,江西省高院终审判决湖南恒伟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江中药业公司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涉案包装盒,赔偿江中药业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南昌大参林天泽园店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了涉案包装盒的“恒伟”牌健胃消食片。(邹征优记者沈澈清)
  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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