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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承认假冒“绿色猪肉” 被指道歉没诚意
2011-09-07 互联网 作者: 浏览次数: 433次
[导读]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媒体通报,该部门近期查获沃尔玛在渝多家超市涉嫌销售假冒“绿色猪肉”。

   5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媒体通报,该部门近期查获沃尔玛在渝多家超市涉嫌销售假冒“绿色猪肉”。据调查,今年以来,重庆沃尔玛超市3家分店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高价“绿色食品”认证的猪肉1178.99公斤,涉案金额4万余元。

     晚间,沃尔玛中国发布官方声明,向广大消费者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沃尔玛称,此事关系消费者利益,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对相关商场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和严肃处理。

     然而,在官方声明中并未提及任何的赔偿措施。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刘明生表示,重庆沃尔玛渝北冉家坝店、沙坪坝凤天店、大渡口松青路店,涉嫌以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销售一案,性质恶劣,经营单位故意将低价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欺诈消费者,是非常典型的欺诈侵权事件。刘明生认为,沃尔玛公司对此事件有了回应,在积极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消费者的关注,应该说该公司还是有诚意的,但希望沃尔玛能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办法,并赔偿和补偿受害消费者,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

     律师称,沃尔玛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第49条规定主张双倍赔偿。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沃尔玛的行为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在商品上冒用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该法,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仅仅是道歉并不能挽回消费者的信任。沃尔玛应该拿出切合实际的具体办法,补偿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现这样的事件,并不仅仅只用道歉就能结束的,沃尔玛应该拿出更多的诚意来挽回信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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