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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剂公示令”实行一周 天津滨海新区中小餐饮“躲猫猫”
2011-09-07 互联网 作者: 浩洋 光晔 浏览次数: 387次
[导读]国家食品药监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人民网·天津视窗9月7日报道::9月1日,国家食品药监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确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近日,记者走访天津滨海新区餐饮店发现,大部分餐饮企业已经按照规定“晒”出产品成分,但也有不少店面未执行这一规定。

  大型餐饮纷“亮”锅底

  塘沽河北路是餐饮集中区,昨日记者走访时发现多家餐饮店均按照规定将火锅底料成分公示在醒目位置。在一家名为苏大姐火锅的店面墙壁上,记者看到了数张A4打印纸,上面是各种火锅底料的成分说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7月份店里就将所有自制产品的成分做了公示。

  另外一家名为“草原牧歌”火锅店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也是以“公示纸”的形式将锅底成分贴在醒目位置,如果顾客需要了解更详细情况,服务人员会现场讲解。他表示,从9月份起,店内已经停止销售两款含有食品添加剂的自制饮品。

  中小餐饮玩“躲猫猫”

  记者注意到,“添加剂公示令”在中小型餐饮却没有落实。昨日,在开发区三大街一家名为麻里麻里的香锅店,记者没有看到相应的公示牌,店员表示,店中菜品都是用秘制香料包炒制,而当记者询问为何没有见到添加剂公示牌时,店员坦言已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具体为什么没有贴出来她并不清楚。

  而在塘沽上海道某超市的美食广场内,多家经营奶茶等饮品的店铺也没有执行规定,一家店铺的店员告诉记者:“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也不太清楚需要公示的事情。”而另一位店员甚至跟记者抬起了杠:“我这里面全是添加剂,我不公示也照样有人买。”

  ■主管部门:

  每月例检确保公示真实性

  新区卫生局监督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监督职能部门将以每月不少于1次的频率对各餐饮单位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部分餐饮机构未公示的行为,他表示,不排除还有个别餐饮单位没有备案或已经在监督部门备案,却没有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该负责人提示,消费者对自制火锅或者饮料原料进行咨询时,店方有义务如实告知。如消费者发现有店铺没有执行公示,可向卫生局进行举报投诉,情况属实的,相关执法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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