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1.2 安全指标
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
2 试验方法
2.1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室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格。
2.2 感官特性
取混合均匀的适量试样于感官检验的器皿中,在自然光线或相当于自然光线的感官评定条件下,采用视觉法鉴别色泽和体态;采用嗅觉法鉴别香气;采用味觉法鉴别滋味。
2.3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试样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以体积质量分数X计,数值以克每百毫升(g/100mL)表示,按式(1)计算。……………………(1)
式中: X1——试样中氯化钠的数值,单位为克每百毫升(g/100mL);
X2——试样中可溶性总固形物的数值,单位为克每百毫升(g/100mL)。
2.3.1 可溶性总固形物的测定
6.3.1.1 试剂和材料
同GB 5009.3-2010第3章。
6.3.1.2 仪器和设备
同GB 5009.3-2010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