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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号”酸梅汤商标战
50多年老字号终得正名
2012-04-12 东南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807次
[导读]“公园号”酸梅汤负责人女儿欧德芳为护商标(右小图)提起行政诉讼,但智慧财产法院认为“公园号”酸梅汤知名度较已注册的“公园”商标(左小图)高,商标应受保护,撤销原处分及诉愿决定。东南网4月1日报道: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衡阳路老字号酸梅汤业者…
  “公园号酸梅汤”原本是在新公园(今二二八纪念公园),天天和警察捉迷藏的摊贩,1962年才有今天店面。公园号酸梅汤以仙楂、乌梅、甘草和桂花煮制而成,号称是“正宗北京酸梅汤”,渐渐打出名号。
  公园号在二楼制作酸梅汤,再以管子接到一楼店面的冷藏柜中,舀完了打开水龙头即可补充。早年在店内饮茶,用的是台铁老火车时代喝热茶的玻璃杯;外带则是塑胶袋。除了酸梅汤,公园号还卖冰淇淋与各种口味的烧饼。
  许多台北人的童年记忆,是到新公园游玩;看完博物馆和火车头,接着就是“公园号酸梅汤”上场。只见店内坐镇老伯,用钢杯在桶子里舀起酸梅汤装在透明塑胶袋中,再插上一根吸管,用尼龙绳一束。
  半世纪过去,如今台博馆改头换面、新公园改名二二八公园,周围老建筑不是拆除、便是面临都更(如明星咖啡馆)。只有“公园号”多年不变,坚持纯手工制作的酸梅汤,在老房子里保留老味道。在这个变动迅速的城市,“公园号酸梅汤”的“老牌”,拥有让人安心的温暖力量。
  这一战…律师女儿为父偏房变正牌
  “公园号”酸梅汤欧姓老板的女儿欧德芳,目前担任律师,她说父亲开店50多年,1996年才想申请商标,结果已被利朋公司抢先登记,她协助父亲打官司,希望让老字号的“公园号”名正言顺。
  欧德芳昨天受访表示,公园号酸梅汤的负责人登记在母亲名下,因爸妈年纪已大,不忍他们跑法院,是以妹妹欧德蕙名义提起行政诉讼。一开始,她还担心对方提告,不准他们继续使用“公园号”商标。
  她说,等到利朋公司商标权期限届满,她就在两年前提出申请,没想到又有陈姓女子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园”商标,“智慧财产局”便以“公园号”与“公园”商标相似,不予准许,“经济部”也驳回诉愿。
  当时父亲一度情绪低落,直说为什么别人可以使用“公园号”,等到对方不用了,他们却不能用?更何况50多年来,父亲一直以“公园号”的店名经营酸梅汤生意,却始终得不到一个“正牌”的感觉。
  欧德芳说,她协助父亲向智慧财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很感激法院在了解他们是经过长期使用,本身已具相当知名度,并非攀附他人名气;而且,所经营的公园号酸梅汤也不会与他人混淆,属于善意提出商标申请,判决胜诉。
  她表示,现在获得法院支持,父亲相当高兴,等待这么久,期待“智慧财产局”重审、做出处分,让“公园号”酸梅汤能够正名。

责任编辑: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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