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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港剩菜续:两超市“供港”蔬菜农药残留量合格
2011-09-09 互联网 作者: 浏览次数: 923次
[导读]昨日,对于本报连续多日“供港”蔬菜独家调查报道中所指,本地超市销售的为“供港剩菜”、“供港”蔬菜标签缺失多种法定标识等问题,广州太古汇Ole’超市和中华广场Taste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均作出回应。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于供港蔬菜从种植、加工等全过程均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对其无公害蔬菜品质更有保障,因此还会继续选择供港蔬菜为销售品种,不过今后会继续加大对蔬菜的检验力度,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正规的供货渠道进行供货,并会加倍注重向供应商索取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备案证书、供港蔬菜种植基地检验检疫备案名单、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注册登记证、供港蔬菜种植基地检疫备案证书等相关证明,致力于为顾客提供健康、安全、有资质的产品。

     Taste超市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会继续加大对货品质量的把关,“既符合内地标准,也符合香港标准,不会搞双重标准”。对于标签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会加以规范,增添可追溯源头的信息。

     声音

     代表委员批评“不归我管”说法

     不能一遇到问题就躲起来

     就本报昨日“深圳Ole’下架,广州Ole’照卖,工商农业部门都说‘不归我管’”的报道,多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有关部门的说法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关部门不能一遇到与公众利益有关的问题就躲起来,不愿意担责。”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提出,“供港”蔬菜在广州超市销售引发了争议,有关部门就要履行监管职责,“既然供港蔬菜有它的流程,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应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主管部门如果坐视不管,就是一种渎职、失职的行为”。

     孟浩还认为,既然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互称对方为执法主体,不愿意承担责任,就应该由超市所在区域的政府协调解决问题。广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认为,市政府主管领导应该把相关部门都召集起来,搞清楚到底由谁来管,或者可以联合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否则就是政府部门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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