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格林公司成品油的流向,郑州宏大粮油商行进入警方视野。7月14日,公安部指挥浙江、河南等地警方抓获该商行负责人袁一等17名犯罪嫌疑人。
“我们卖的油颜色重,有一股辣味,一看就知道与正常的食用油有差别。”柳立国说:“而且我们卖的价格是8100元至8300元一吨,正常的大豆油每吨要10000元左右。”
“格林公司自己说卖的是米糠油、棉籽油。”袁一为自己辩解说。不过,袁一也承认,“当时我有些怀疑是地沟油,所以家里炒菜从来不用这种油。”
为牟取暴利,袁一把这些来路不正、自己不敢食用的油,批发给郑州郊县的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警方在搜查时还发现,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
8月10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浙江公安机关送检的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格林公司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相当部分具有高致癌性。
“两年不到的时间,格林公司一家就生产了上万吨地沟油进入市场。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格林公司还有其他销售下线,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洪聚峰表示。
症结
案件折射出
监管不力
本案背后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王伟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