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9月21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为增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透明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起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提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年度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未达到一般级别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监管部门统一采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格式,以“笑脸”、“平脸”和“哭脸”卡通图形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食品安全状况。等级公示牌应悬挂或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醒目处。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禁止摘下、更改或遮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拒不悬挂张贴或遮盖公示牌的,或故意违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重点监管。
指南规定,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都要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评定事项具体包括许可管理(10分)、人员管理(10分)、场所环境(10分)、设施设备(10分)、食品原料及食品(15分)、加工操作(20分)、餐饮具清洗消毒(10分)、食品添加剂(10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的食品运输、食品留样(5分)等内容。
其中,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每一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动态等级评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结果执行。
指南要求,现场检查由监管部门选派至少两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A级至少检查2次,B级至少检查3次,C级至少检查4次。新办餐饮服务单位应在3个月内进行动态等级评定,且在年度内至少开展4次动态等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