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孩子母亲陈女士回忆,8月10日晚7时许,她带着6岁的女儿来到家乐福红城湖店,总共购买了3盒200ml的“ASI艾森酸乳乐牛奶饮料”,其中2盒草莓味和1盒香橙味。晚上8时许,陈女士陪女儿跳完舞后,母女两人便搭乘公交车回家,“孩子一上车就嚷着要喝酸奶,我当时就拿出那瓶香橙口味酸奶给女儿喝。女儿喝完20分钟左右便出现头晕、肚子疼等症状。”陈女士说,原以为是女儿跳舞太累了,就没太在意,可一回到家发现,女儿嘴唇开始发紫,并伴有呕吐、头晕等症状。陈女士认定女儿是“食物中毒。”
“孩子一天都在我身边,中午就吃了一小碗饭,期间一直安然无事,自从喝了酸奶就出现了这样的症状,超市卖的酸奶肯定有问题。”陈女士说,看着女儿难受,她连忙将女儿送往省人民医院门诊部进行检查。
“医生说孩子可能是因为吃了不干净食品造成细菌感染,从而引发急性胃炎。”第二天一大早,陈女士便带着女儿找到家乐福红城湖店讨说法。
“超市一看到孩子的模样也吓了一跳,于是让一工作人员陪同我们去医院看病。”陈女士说,他们来到琼山医院,当医生诊断后表示孩子需住院治疗,要缴纳费用时,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做不了主,需要反馈意见。“病能拖吗?”看着孩子一直难受,母亲心疼起来,于是,便自己带着孩子来到了省人民医院就诊。
“去医院的途中,超市打给我一个电话,对方简单询问了孩子病情后,表示会到医院看望,但直到孩子出院,也没见超市的人过来看望一下。”陈女士说,事后她多次找到超市,就孩子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达成共识。
“超市说这件事与他们无关,让我找酸奶厂家,而厂商却说我们没有证据能证明孩子是喝了酸奶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也不愿承担任何责任。”陈女士说。
超市厂家被告上法庭
9月20日上午,这起索赔案件在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