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在淘宝商城上的一家认证商户某商贸公司购买了3箱茅台,后发现所购茅台为假酒。郑先生认为,商贸公司欺骗消费者出售假酒,淘宝网对正品认证的商户监管不力,故起诉要求商贸公司退还酒款10500元,承担公证费600元,并支付赔偿金105000元;要求淘宝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北京市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郑先生起诉称,2011年5月23日,其在淘宝商城以每瓶380元的价格购买了商贸公司销售的中国空军专供茅台酒3箱共36瓶,经与商贸公司协商以每箱3500元共计10500元成交。2011年5月25日,郑先生发现所购茅台酒是假冒伪劣产品,便与商贸公司交涉。商贸公司口头承认所售茅台酒是假的,但仅同意在扣除支付给淘宝商城提成款的情况下退货,其他损失由郑先生自行承担。郑先生向淘宝商城投诉未果。
郑先生认为,淘宝网所开办的淘宝商城承诺所售的产品皆为正品,并对商贸公司的销售资格及商家信誉进行了认证,但商贸公司严重违反了认证约定,公然出售假酒,应当退还货款,并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十倍赔偿责任。淘宝公司对商贸公司监管不力,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郑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商贸公司返还货款,支付十倍赔偿金,并要求淘宝网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定于2月28日13:30在丰台法院2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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