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切实加强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1-09-2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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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1年以来,针对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机构不到位、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匮乏、行政执法难度大等问题,浙江省绍兴市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乡镇基层群众的饮食安全。
2011年以来,针对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监管机构不到位、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匮乏、行政执法难度大等问题,浙江省绍兴市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乡镇基层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扎实推进食品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绍兴市已有76个乡镇(街道)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3个县(市)完成示范县创建。今年,绍兴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在嵊州市、新昌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并把示范创建工作向基层进一步推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二是健全基层机构落实人员编制。为加强监管力量,及时发现隐藏的问题,绍兴市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协管队伍。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村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室,全市共有镇街级食品安全工作专(兼)职协管员108人,村(社区)信息员1770人。今后还将继续大力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网络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网络体系。
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培训。绍兴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乡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派员下基层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108个乡镇(街道)轮训:农业部门举办109期技术培训班,受训人员达5075人次;质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大培训和检验能力大比武活动,全市700余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管员参加了培训;工商部门举办食品经营人员培训班,全市乡镇共计1200余人参加培训;卫生部门组织送食品安全知识进乡镇活动,共培训24889人次。
四是夯实基础,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绍兴市食安办进一步整合部门力量,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乡镇基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在生产环节违规使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限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质监部门继续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加强乡镇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与指导工作;工商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提高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卫生部门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派出机构工作,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和当地厨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