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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包装将增“过敏原”提示
2011-09-27 京华时报 作者: 胡笑红 浏览次数: 377次
[导读]近日,联合利华的浓汤宝在“新”包装上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字样引发质疑,有些地方超市甚至对该产品进行下架,该事件由此引发是否要标明可能含有引起过敏的物质的争议。

  本报讯:近日,联合利华的浓汤宝在“新”包装上配料表中标注“可能含有”字样引发质疑,有些地方超市甚至对该产品进行下架,该事件由此引发是否要标明可能含有引起过敏的物质的争议。昨天,由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食品安全与过敏原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透露,目前我国开始相关标准修订,国家相关法规将有望要求标注过敏提示。

  标注“可能含有”是对消费者负责

  中华医学会吕相征博士介绍,一项针对3974名15~24岁健康人群的调查结果显示:在15~24岁年龄段健康人群中,约有6%的人曾患有食物过敏。约有76%的过敏反应是由花生、大豆、牛奶、鸡蛋、鱼类、贝类、小麦和坚果这8种常见致敏食品引起的,而最常见的致敏食物主要为水产品、牛奶和鸡蛋。

  对标注“可能含有”致敏物质,联合利华回应表示,由于一条生产线会同时生产不同口味的浓汤宝,不同产品的配料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微量交叉带入,因此提醒消费者购买注意。

  “这其实是对消费者负责和厂家的自我保护”,吕相征表示,不同产品共线生产,加工设备中可能会有微量残留,厂家不能保证不含有,国外企业的这种标注方法值得借鉴。

  记者在市场发现,东莞雀巢有限公司美极分厂制造的美极西湖牛肉羹汤料配料表中,除正常的配料说明外,也标示有这样的说明字样。

  明年八类食品将标注过敏提示

  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主任樊永祥介绍,卫生部已公布了将于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中对标注致敏物质作出了规定:如果用麸质的谷物、甲壳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类、大豆类、乳制品、坚果类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物,“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对食物过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明确提出对于导致食物过敏的成分必须明示,许多发达国家也十分重视对公众进行有关过敏原知识的教育”,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孟素荷表示,随着新版标准的实施,所规定的八大类食品及制品的标签将面目一新,消费者将会在国内食品市场上随处看到“食品过敏”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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