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海口召开,本次会议共有24项议程,为期三天。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1人,实到39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陈海波出席会议。
会议相关各项议程已于26日下午开始分组审议,28日下午将对各项议程进行表决。
昨天,经过修改后的《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再次提请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草案》增加了关于餐厨垃圾的管理等内容,明确“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焦点1餐厨垃圾统一收运禁止用来喂养畜禽
《草案》增加了关于餐厨垃圾的管理规定。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餐厨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用餐厨垃圾提炼的“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应当规范和强化管理。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对餐饮经营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接受监管部门检查监督。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海域、河道、公共地下排水管网、公厕或者与其他垃圾混倒;禁止用餐厨垃圾喂养畜禽;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焦点2在机动车道散发小广告交警依法处罚
开车的朋友几乎都会受到类似的困扰:在停车或者等红绿灯时,经常会有一些陌生人趁机向你散发各种传单,常常令人避之不及。现在好了,新修改的《草案》针对于此进行了规定,禁止在机动车道散发广告宣传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